
一、印度醫(yī)療器械的監(jiān)管機構
印度衛(wèi)生和家庭福利部(Ministry of Health & FW)下的中央藥品標準控制局(Central Drug Standards Control Organization,簡稱CDSCO)為印度醫(yī)療器械的中央主管機構,其內部的重要組成機構印度藥品管理總局(The Drug Controller General of India,簡稱DCGI)作為印度全國醫(yī)療器械政策的制定單位。
二、醫(yī)療器械的分類
2017年印度對醫(yī)療器械法規(guī)進行了大幅修訂,公布了《醫(yī)療器械管理條例2017》(Medical Device Rules 2017),從2018年1月起實施,參照了“全球醫(yī)療器械法規(guī)調和會”(The Global Harmonization Task Force,簡稱GHTF),將醫(yī)療器械分為A到D四類,對應從低風險到高風險四種風險級別。
印度CDSCO在2017年也發(fā)布了《醫(yī)療器械與體外診療醫(yī)療器械分類標準》,印度要求在申請產品登記時,應遵循印度藥品管理總局(DCGI)針對醫(yī)療器械的分類決定。對于未能判斷分類的情況,應向CDSCO提出分類申請。
三、印度醫(yī)療器械緊急授權制度(EUA)
由于近期印度新冠肺炎疫情蔓延,印度對相關醫(yī)療器械實施了緊急授權制度(EUA)。本次EUA需要提交原產國批準證明(自由銷售證明), 根據經驗, CDSCO還會審核該產品是否在原產國已經進行銷售。
未設立辦事處和分公司的外國制造商需指定一名進口商/經銷商作為印度授權代表,負責設備的注冊提交并作為制造商和CDSCO之間的聯絡人。
經銷商需要完成以下步驟, 才能獲得授權。
●獲得藥品銷售許可 Drug Sales License(需經銷商辦理)。
●在SUGAM在線平臺進行注冊 SUGAM Registration。
四、以診斷試劑盒為例的SUGAM注冊流程
根據印度醫(yī)學研究理事會(ICMR)發(fā)布的《有關COVID -19 診斷試劑盒的驗證和批量測試指南》,制造商/供應商必須遵循相關驗證要求和批量測試標準的程序, 才能獲得CDSCO的批準,測試結果將于遞交后15天內披露。
1.測試和文件審核的流程
測試可以與文件同步進行,確認文件由印度授權代表進行遞交 (需要得到ICMR的測試結果或授權), CDSCO官方披露7天給予首輪回復(是否需要補件或者直接批復)。
●準備測試許可的申請Prepare application for Test License
●向ICMR申請效能評估(Performance Evaluation) Apply for PER to ICMR
●為進口許可準備相關文件Prepare the Documents for Import License
1.印度場所注冊India Facility Registration
2.印度器械注冊 India Device Registration
3.進口商/經銷商上傳SUGAM文件 SUGAM Document upload
2.文件準備要求
文件準備以MD-16, MD-14和Plant Master File為主,根據ICMR要求, 進口測試樣品需使用MD-16 表單(Application for issuance of import license to import medical device to obtain test import License),并將產品送交ICMR進行檢測。
根據本次EUA要求,需使用MD-14 (Device Registration Application, MDR 2017, Rule 51, Sub-rule 5)向CDSCO進行申報。CDSCO受理批準后辦理MD-15(Import License Form) 證書進行進口, 最終證書有效期 5年。
3.官方費用
醫(yī)療器械注冊證書, 10 美元-1500美元, 一個場所注冊費用, 1000-3000美元。
五、出口印度醫(yī)療器械制造許可證的申請
出口醫(yī)療器械至印度進行銷售或使用,必須經印度當地授權代理人(authorised agent)向CDSCO提出醫(yī)療器械進口許可證申請(包括A至D級)。CDSCO對醫(yī)療器械進口許可證的審核主要分為兩步:
第一步:確認生產企業(yè)質量管理體系(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,簡稱QMS)的符合性
首先CDSCO審核授權代理人所提交的生產企業(yè)質量管理體系,其必須符合印度醫(yī)療器械質量管理標準ICMED 13485(修改采用自ISO 13485,我國標準YY/T 0287等效采用了ISO 13485),包括:生產企業(yè)QMS技術文件、檢測報告、最近一次現場檢查報告等,如果CDSCO認定生產企業(yè)QMS的符合存在疑慮時,可以要求實施評估、產品檢測或生產企業(yè)現場檢查(費用由代理人承擔)。
第二步:審核醫(yī)療器械的安全性與有效性
如果出口印度的醫(yī)療器械分類屬于A級或者B級,授權代理人應向CDSCO提交中國的自由銷售證明,或者中國實施臨床測試的數據(或其他可供證明產品安全性與有效性的數據)。如果出口印度的醫(yī)療器械分類屬于C級或者D級,授權代理人必須在印度實施臨床測試。
例外情況:如果醫(yī)療器械(A級至D級)已由歐盟、美國、加拿大、日本或澳大利亞的監(jiān)管機構頒發(fā)了自由銷售證明,則無需再進行臨床測試。
4.醫(yī)療器械標簽
印度《醫(yī)療器械管理條例2017》第44條至48條對醫(yī)療器械的標簽進行了要求。
醫(yī)療器械標簽要求:該條例第44條規(guī)定,應用不可抹掉的墨水在醫(yī)療器械的架子包裝上或醫(yī)療器械的外殼上以及在包裝醫(yī)療器械的每個外殼上印刷以下內容。
01.醫(yī)療器械的名稱。
02.用戶識別設備及其使用所必需的細節(jié)。
03.制造商的名稱和制造該設備的制造場所的地址。
04.關于凈數量的正確說明,應以重量、尺寸、體積、單位數量(視情況而定)以及包裝中所含設備的數量以公制表示。
05.生產年月及有效期(或者標簽應標明產品的保質期)。
06.在需要時提供指示,以表明該器械含有藥用或生物物質。
07.提供一個明顯的批號,并以“Lot No.”一詞開頭或“Lot”或“Batch No.”或“B. No.”。
08.在需要時指出適用于該設備的任何特殊存儲或處理條件。
09.指明該裝置是否以無菌產品形式提供,及其無菌狀態(tài)和滅菌方法。
10.給予警告或預防措施(如果認為相關的話),以引起醫(yī)療器械使用者的注意。
11.如果該設備是一次性使用的,則應適當標記該設備。
12.如果打算將醫(yī)療器械作為免費樣品分發(fā)給醫(yī)療專業(yè)人員,則在該器械的標簽上套印“Physician’s Sample—Not to be sold”字樣。
13.除進口設備外,在“Manufacturing Licence Number”或“Mfg. Lic. No.” 或“M. L”之前加上制造許可證號。
14.如果是進口設備,則在標簽上通過粘貼方式提供(如果尚未打?。┐祟惣毠?jié),包括:進口許可證編號、進口商的名稱和地址、實際生產場所的地址以及制造日期。
15.如果小型醫(yī)療器械因為體積原因,無法清晰打印所有信息,則至少應包括產品識別和安全所需的信息。例如:第1、2、3、4條款所涵蓋的信息,第5、7、11和13應包括在內。
唯一的器械標識:條例第46條規(guī)定,自2022年1月1日起,經批準制造、銷售、分銷或進口的醫(yī)療器械應帶有唯一的器械標識,其中應包含器械標識符和生產標識符。其中:
01.“器械標識符”是指全球貿易項目編號。
02.“生產標識符”是指序列號、批次或批號、醫(yī)療器械軟件版本號、制造日期和或有效期。
來源:重慶海關、 合格評定服務企業(yè)走出去信息平臺
